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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几天最热点的话题肯定是“租售同权”被打脸,吐槽主要集中在几个地方:
 
1.租户不能进小区,只有拿房本的才可以。
 
2.部分长租公寓趁火打劫,巧立名目从业主那儿减少租金,对租户涨价。
 
3.政策要求暂停出租业务,严格核查外地租赁。
 
当年最夸张的有砖家说租售同权相当于1998年的房改!
 
伟哥看了很多文章,很多都在2017-2018年也同样鼓吹过这个概念。幸好伟哥不是。
 
现在看,伟哥当年写的几篇文章,都非常靠谱!
 
求求你们了,不要再写《租购同权》了!
 
距离真正的“租售同权”还有多远?too simple , too naive!
 
在疫情期间推广房地产项目肯定让人反感,但童话里的“租售同权”,的确教育了很多年轻人,认清现实,90后不买房、00后不买房,要么是父母有房,租房是换不来安定的生活的。
 
这次疫情下,最大的问题基本都出现在“长租公寓”。
 
其实,之前住建部已经明确了,这种租赁行为是高风险租赁。
 
住建部明确发布政策:这一类企业不是“长租公寓”而是加强对采取“高进低出”“长收短付”等经营模式的高风险住房租赁企业监管!这是历史第一次!
 
文件的第四条明确: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。对住房租金贷款业务的贷款期限、贷款额度作出明确要求。加强对采取“高进低出”“长收短付”等经营模式的高风险住房租赁企业监管。
 
首先,从趋势看,短期房租肯定会明显降低!
 
在疫情影响下,大部分社会群体收入降低,这种情况下,租金不可能上涨,只有下调!
 
1.随着经济稳定,需求平稳,过去几年的租金价格上涨明显开始放缓,大部分区域甚至出现了租金下调。这对于二房东类型的租赁公寓影响非常大,因为锁定了业主转租房源的租金价格,而未来租金平稳的预期下,盈利难度很大。
 
2.对于当下公寓租赁市场来说,竞争激烈,企业进入的数量非常多,行业除了规模外没有其他竞争壁垒,这种情况下,上市都是为了融资扩大规模,形成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。
 
3.租赁市场的竞争现在不仅仅是二房东类型的公寓竞争,政府提供的廉价租赁房源、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源等公寓也逐渐从土地开始变成房源,这些都会影响租赁市场的未来预期。
 
4.从上市看,长租公寓类企业遇到当下的资本寒冬,中小型长租企业暴雷非常多,在国内融资难度也加大,这种情况下,上市是最好的选择。长租公寓类的企业,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占比市场份额已经超过20%,如果计算二房东之类的同样模式交易,当下市场,已经有60%的租赁房源很难见到房主交易。这种情况下,租赁市场特别是长租公寓市场需要加大监管力度。
 
长租公寓模式,其实对于中介企业来说,就是把原来简单的中介费+差价模式,变成了投资者。
 
其次,租房不会成为主流消费形态。
 
过去几年各地政策都在努力鼓励租房,包括很多企业在鼓吹租房有利身体健康,但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是,倡导租赁的人自己都住着自己买的房子。
 
从全球看,任何一个通胀国家的租赁行为都不会非常稳定,因为长期租赁带来的是越来越买不起。
 
1.因为租售比悬殊,所以对于房源拥有方来说,租赁收益不高,选择长期出租的比例不高,而且相比售价的大幅度波动,房租体现的是房屋的居住价值,相比购房可以选择信贷等杠杆,租房者很难承受房租的上涨,所以在市场交易中,房主或者持有转租权的中介在定价和交易合同签署上属于强势地位。买卖市场的波动坚持会影响租赁交易的稳定。
 
2.租赁交易能否稳定?长周期签约,对于当下市场来说,的确可以一定程度保护部分无力购房的租户,但在房价上涨过程中,租户也经常处于选择购房的等待过程中,所以从全球看,除非通货紧缩的国家,比如德国等,否则租赁行为很难长期稳定。
 
3.租赁备案的比例,从国内看,因为租赁行为是时间行为,不需要过户确权,所以为了避税,除了北京等核心城市外,其他城市基本没有备案,这种情况下,全国到底多少租赁交易,多少租户,均很难有市场数据。目前市场上数据均来自中介,而中介的数据存着误导政策与市场的可能性。
 
4.对企业等二房东交易的问题
 
在市场一线交易中,部分企业大规模出租房源过程中,同时收取代理费和租金差价。利用对市场的了解,囤积房源,拉高租金。而且客厅住人是否合规,在政策中也未完全明确。目前市场上主要的违规行为,比如N+1、N+2等行为是否合规,转租的企业或者个人是否有差价的约束,这些都没有明确涉及。而这些恰恰是影响当下租赁市场的一些主要问题。
 
最后简单的建议:
 
对于购房者来说,疫情期间保护好自己,多锻炼身体,保护好自己的工作。
 
如果闲的没事,也可以想想自己手里的积蓄够不够首付,够的话看看最近很多项目的线上售楼处,疫情平稳后,有能力的千万别租房了。
话题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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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大伟

张大伟

671篇文章 8天前更新

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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